近期,美的集团就此前起诉多名自媒体账号侵权一案,已由法院审结。被告李某、刘某、谢某通过个人自媒体账号,大量发布诋毁谩骂公司、恶意攻击品牌的内容,严重侵犯了美的集团的名誉权。经法院调解,三人应向美的集团支付赔偿款合计5万元,并使用各自注册的账号发布道歉声明,置顶保留30天。
  《制冷快报》了解到,美的集团在声明中表示,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与监督,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与行为皆有边界。对于任何形式的侮辱、造谣、抹黑等侵权行为,美的集团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

  美的集团同时对广大用户和各界人士长期以来的关注与支持表示感谢。